美國資產管理行業發展的歷史
資產管理起源于歐洲,發展壯大于美國,目前美國擁有世界上最大、最成熟、競爭最激烈的資產管理市場,美國資產管理行業發展歷史與特點的分析對判斷我國資產管理行業未來走勢有重要意義。
20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美國資產管理行業發展迅速。美國的資產管理業務起步于20世紀三十年代,最早為保險公司所用,但未形成規模,發展一度緩慢。七八十年代之后,隨著國民財富不斷積累、利率市場化推進、金融綜合化經營、技術持續創新等條件的累積,美國資產管理 進入快速發展軌道,九十年代后資產管理成為金融服務業中成長最快的領域,圖1所示,1980年至2012年,美國投資基金、保險公司、養老基金等主要機構 投資者管理資產規模從1.6萬億增加至32萬億,資產管理規模與GDP比值從55%增至197%,反應了美國資產管理市場高速發展的態勢。其中,投資基金從5%增至83%,增長了近17倍。
進入21世紀經濟發展對資產管理業務影響明顯。如圖2所示,至20世紀末,美國資產管理行業呈現穩步上升態勢,并未受到美國經濟增速整體放緩和 經濟周期性波動的影響。主要機構投資者管理資產規模從1980年的1.6萬億美元增加至2000年的18萬億美元,資產管理規模與GDP比值從55%增至 175%。進入21世紀,包括9.11事件后的短期經濟下滑和2007年后美國因次貸危機進而形成金融海嘯,都對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產生了明顯的負面影 響。
資產管理隨著利率市場化迅速發展。利率市場化改變了市場主體的投融資行為,促進了資產管理行業的加速發展。利率市場化以后各種金融工具的高速發 展,自20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開始,美國居民存款和房屋占資產的比重明顯下降,投資越來越多地從存款轉向金融市場,數據顯示,美國居民和非營利機構部門金融 資產中通貨和存款占比從1986年的22%降至2013年的13%。美國、日本、歐洲歷史經驗表明,利率市場化以后資產管理均進入加速發展的軌道。
混業經營提升了銀行資產管理的規模及抗險能力。1987年《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修正,允許銀行持股公司子公司從事一定比例的投資銀行業務, 金融混業經營放松管制,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法案》使金融混業經營全面開放。在法案實施五年后,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BHC)銀行數量占銀行業的 12%,但資產總額已占到80%。一方面,混業經營使銀行的產品線大大豐富,銀行可以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滿足各種風險—收益特征客戶 的需求,資產管理業務得到發展。另一方面,與20世紀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的兩次經濟衰退中銀行大量破產相比,2001年以后美國再次進入衰退和低速增 長,但銀行破產數極少,股票價值、收入增長等方面甚至高于其他行業,主要原因是資產管理、托管等資產管理類業務業績相對穩定,收入增長增強了銀行抗御市場 周期性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