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具有法律授予性、時間性和地域性等特征。地域性是指知識產權根據一國法律取得,只在該國內生效,他國沒有承認和保護該權利的義務。法律授予性是指知識產權的范圍和產生都接地產生專有權。時間性是指知識產權的財產權部分只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受到法律保護,超過這個期限后進入公有領域。
常見國際專利申請體系有:
1.巴黎公約
巴黎公約指的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目前世界上已經有一百七十余個國家和地區成為該公約的 締約國,我國與1985正式加入該公約。根據公約桂東本聯盟任何國家的國民,在保護工業產權方面,在本聯 盟所有其他國家內應享有各該國法律現在授予或今后可能授予各該國國民的各種利益,一切都不應損害本公 約特別規定的權利,因此,他們應和各該國國民享有同樣的保護,對侵犯他們的權利享有同樣的法律上的救 濟手段,但是以他們遵守對各該國國民規定的條件和手續為限。
2.巴黎PCT
PCT指的是于1970年締結,1979年修正,并于1984年和2001年修訂的《專利合作條約》。PCT對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1883年)的締約國開放。必須要向WIPO總干事交存批準書或加入書。通過該條 約,申請人只要提交一件“國際”專利申請,即可在為數眾多的國家中的每一個國家同時要求對發明進行專 利保護。此種申請可由凡屬締約國國民或居民的任何人提交。一般可以向申請人作為國民或居民的締約國的 國家專利局提出申請,但申請人也可以選擇向位于日內瓦的WIPO國際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