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認證是一國的外交、領事機關在公證文書上證明公證機關或認證機關的最后一個簽名和印章屬實。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文書能為另一國有關當局所承認,不致因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域外法律效力。
中國駐美使領館不受理外國人(包括外籍華人)的公證申請(生存證明除外),有關當事人應按規定辦理認證。
美國律師公證:
即由美國或美國具有公證資格的律師對美國產生的文書進行公證,并將公證書和所附文書捆綁為一體,同時在公證書上簽章。
美國律師公證是美國認證的前提,只有辦理了公證之后,才能辦理美國認證。
美國大使館公證認證的流程:
首選把需要公證的文件送由具有公證資格的美國律師辦理公證,公證完畢之后送州政府或者美國外交部進行認證,最后送中國駐美大使館認證。
美國大使館認證范圍:
凡美國出具的、發往中國使用的文件,如:美國公司文件、生活擔保書、職業證明書、商標證明等,必須先辦理認證手續。
公司需要認證的文件,如:
注冊證書、股東懂事名冊、公司會議記錄冊、法人資格、勞動協議、資產證明、委托書、合同文件簽名等。
個人需要認證的文件,如:
領養、婚姻狀況、身份、親屬關系、工作經歷、出生/死亡證明、無犯罪記錄等。